河北石青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关于对石太高速公路河北段改扩建期间 井陉服务区承包租赁项目比价的公告
河北石青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决定对石太高速公路河北段改扩建期间井陉服务区承包租赁项目进行比价,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石太高速公路河北段正在实施改扩建,目前青银高速公路(G20)石太枢纽互通至平赞互通段已于2023年5月30日上午10时断交施工,紧邻井陉服务区的甘陶河大桥即将半幅拆除、半幅只允许危化品车辆双向通行,下一步石太高速全面断交时间、方案未确定。 (二)井陉服务区目前经营业态包括加油、加气、充电、餐饮、超市等,及免费如厕、停车、供应热水及司机之家服务,相关经营手续由现经营者河北常青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自行办理并拥有,其中,加油站个别设施、个别充电桩、个别餐饮摊位位于常青公司自有土地内,参与井陉服务区经营应自行与常青公司协商土地使用并保证上述项目正常开展,及时与常青公司对接资产管理事宜,不得发生因减少服务项目引发的社会投诉。 (三)本次比价项目合同期限原则上自2023年10月1日开始,承接井陉服务区租赁业务的单位,应积极配合石太改扩建项目,石青公司与租赁单位每月签订1次阶段性经营租赁合同,改扩建项目导致石太高速全面断交后合同结束,租赁单位需自行搬离井陉服务区,不得向石青公司或后续井陉服务区接收单位提出赔偿或补偿。 (四)合同保证金100万元,合同结束,无后续遗留问题后,石青公司将该保证金无息退还租赁单位。 (五)井陉服务区关闭前,石青公司免收租赁单位关闭前30天租赁费,区内人员、货品、信访、地方等问题由租赁单位自行解决。 (六)租赁期间,租赁方应做好设施维护工作,费用自行解决。对上级要求的投入,双方协商解决。 (七)因无法预估甘陶河大桥半幅施工对服务区影响,待工程实施后,再与中选单位保证服务业态齐全前提下,按照车辆通行情况协商租赁费。如双方协商不成,甲方不对续签合同做出承诺。 二、经营租赁安排方式:石青公司内部网站公示,邀请比价 三、比价人:河北石青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四、报价有效期、领取、提交及比选时间 (一)报价有效期:所有比价文件列明的所有条件将从报价截止日起的30个日历内维持有效 (二)领取比价文件时间: 2023年9月24日17:30止。(北京时间,下同) (三)递交时间:2023年9月25日10:00-10:30 (四)开封及比选时间:2023年9月25日11:00 (五)领取比价文件及提交比价申请文件地点: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5号万象天成A座25层,联系人:董建,联系电话,0311-83038644,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文件。监督人:胡亮,联系电话,0311-83057594。 (六)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报价单及报价单位介绍内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盖章),应密封在一个袋内递交,封套上应注明:1.参加报价项目名称;2.在2023年9月25日11时0分前(即开封时间)不得开封。 (七)发放中选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价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或燃油销售、餐饮等资质; (二)注册资本700万元以上(含)。 六、井陉服务区租赁最低基准价 本项目设有最低基准价,报价不得低于最低基准价。 (一)石太高速甘陶河大桥半幅拆除、半幅危化品车辆通行前, 2023年10-12月,每月以25万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2024年1-6月,每月以82931元(大写: 捌万贰仟玖佰叁拾壹元整)为基准,并结合当月与去年同期车辆对比,确定向甲方支付的租赁费; (二)因无法预估甘陶河大桥半幅施工对服务区影响,待工程实施后,再与中选单位保证服务业态齐全前提下,按照车辆通行情况协商租赁费。 七、确定成交人的方法 (一)石青公司将按照本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当场开封比选。报价人应委派授权代表准时出席,未出席者将视为默认此次评选结果。 (二)本次比选,在石青公司内部网站公示不低于5天,由石青公司择优选择不少于三家公司进行报价(原租赁单位常青公司不再报价)。参与比价的单位2项报价均不得低于石青公司设定的最低基准价,2项累计报价最高的单位为本项目成交单位;出现无公司报价、总体报价高于常青公司但有1项报价低于石青公司最低基准价或与常青公司报价持平等情况,石青公司将与原租赁单位常青公司签订新的井陉服务区阶段性经营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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